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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小金库、乱收费和坐支
发布时间:2017-06-21  查看次数:
名词解释:小金库、乱收费和坐支
一、小金库
(一)什么是小金库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小金库”资金(资产)来源众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13种: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资产处置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经营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
(二)资金来源
1.利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等。
2.经营收入等各项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等。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
4.利用收费、摊派、罚款等。
5.以虚假事项或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6.其他通过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三)小金库与账外账的区别
1.概念不同
“账外账”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会计账册之外设立的账册。
“小金库”是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
2.表现形式不同
“账外账”的具体表现形式不尽相同,就其资金来源而言,既包括属于本单位的正当收入、收益,又包括违规收入,如截留应当上缴财政的收入、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三乱”行为获取的收入等;在资金的处置上,既存在支出合理的情况,又存在乱支滥补、私存私放的问题。
“小金库”只是“账外账”的一种表现形式。
二、乱收费
(一)乱收费
乱收费指的是某些机构、部门、人员以不符合正式法律法规的名目进行敛财的行为,在一般意义上,此词多指的是地方政府部门越权行为。
以下几种均属乱收费行为(但不仅限于以下几项):
1.未按国家规定的收费审批权限批准,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2.将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
3.利用办实体、搞创收,把一部分国家机关的职能转移、分解到下属从事第三产业和经济实体,进行有偿服务,从中收费提成;
4.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强行服务,强买强卖,从中谋利;
5.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以保证金、抵押金、储蓄金、集资、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
6.只收费不服务,公开敲诈勒索。
   (二)高校收费
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三类。
1.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2.住宿费 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
3.高校考试费收费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现行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
 1.服务性收费 高校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自愿选择的服务并收取相应的服务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高校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高校向校外人员和单位提供服务的,也可收取相应的服务性费用。各地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管理的具体意见,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高校以学校或院(系、所、中心等)名义,按照自愿原则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提供各类培训服务,向其收取培训费。培训费具体标准由高校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制定,报所在地省级教育、价格、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高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或接受委托承办的培训班,向接受培训的人员收取的培训费,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2.代收费 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在自愿前提下,高校可以替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相关费用。高校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也不得在学生缴纳学费时合并收取,并应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高校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强行统一配备。
各地规范高校代收费管理的具体意见,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加强许可、收费票据和资金的管理
高校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必须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高校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时要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财政票据,在收取服务性收费时应使用相应的税务发票。
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当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管理和核算,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财务隶属关系及时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支出由财政部门按预算核拨。服务性收费原则上也应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收取,但应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和核算,严禁由高校财务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自立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高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收入应全部用于学校的办学支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将学校的收费收入用于平衡预算,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学校收费资金。学校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使用收费资金,不得随意乱发钱物。
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严禁学校收取午休管理费(看护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三、坐支
坐支现金:收到现金(学校的所有收入)以后不往银行存,直接从收到的现金(学校的所有收入)中开支。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财务隶属关系及时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支出由财政部门按预算核拨。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营业款即营业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坐支简单的说是挪用收入款。
除学校财务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收取现金和存款,必须交学校财务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