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邢台学院部分采购与招标业务购买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18万元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4.质量标准:满足甲方要求。
二、 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近三年(2021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到各种 各相关监管部门处罚(包括执业、从业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或分包
5、供应商单位派出人员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操 守,责任心强,身心健康。
(2)应当具备从事采购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大 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服务队伍相对稳定,特殊情况调换人员的应当报学校批准,并派遣资 质、能力不低于拟交换人员进行接替。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遵守工作纪律,服务学校采购工作的管理和安排, 及时保证完成工作任务。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10月26日至2024 年10月28日,从邢台学院获取比选文件,联系方式:龙老师,电话:0319-3650051。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2024年10月29日8时30分至9时00分, 逾期不予受理。
2.比选文件递交方式:送至邢台学院北门口
五、比选时间、地点
1.比选时间:2024年10月29日9时00分;
2.比选地点:邢台学院体育馆电子评标室
六、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邢台学院财务处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邢台学院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0319—365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