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之家信息采集事项的通知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市直部门2020年1月1日前实现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管理改革“全覆盖”。
为配合此项工作开展,各部门需要按附件3表格的要求,填写本部门每个教职工的相关信息,纸质版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经人事处确认相关信息,经人事处审核盖章后(人事处联系人,孙兵老师)交财务处汇总上报(纸质版交崔文雁老师,电子版发崔文雁老师办公自动化邮箱)。
财务处
2019年11月25日
注:公务之家单位用户批量注册表请在常用下载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