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学院政字〔2018〕4号
关于设立兼职财务专管员的通知
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规范报账程序,提高报账效率,将原部门报账员改为兼职财务专管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兼职财务专管员
在各二级单位设立一名兼职财务专管员(单位较大时可设多名),负责协助财务处和本单位领导进行政策宣传、预算编制、财务分析和经费报销、业务指导等工作。兼职财务专管员由各二级单位指定产生,报送财务处。
二、兼职财务专管员职责
兼职财务专管员协助财务处和单位领导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财经政策、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宣传、培训工作。
2.做好本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
3.做好本单位经济业务(运行经费、各种专项和其它)报销前的审核工作。
4.做好本单位的预算经费执行分析工作。
5.做好本单位预算经费的内审工作。
6.做好本单位的资产及账簿等管理工作。
7.做好本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8.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邢台学院
2018年1月5日
邢台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