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30
各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
《邢台市财政局关于确定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第一批)有关事宜的通知》已经学校领导批示予以执行,现予以转发。请各单位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5年4月30日
附件:邢财行【2025】6号
上一条:邢台学院购买税务技术服务及资产数据技术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下一条:2025年高考体育测试耗材采购项目中选公告